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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21 23:3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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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办理条件1、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调出、辞职、退休等情况,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不再为其缴存公积金。2、职工封存账户恢复缴存或调入现单位的,单位应从发放工资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启封

一、办理条件

1、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调出、辞职、退休等情况,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不再为其缴存公积金。

2、职工封存账户恢复缴存或调入现单位的,单位应从发放工资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重新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后,继续为其缴存公积金。

二、材料

1、《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清册》或《缴存人状态变更(封存)清册》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加盖财务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封存)清册》.xls

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封存)清册--示范样表.xls

三、注意事项

1、职工账户封存后,可办理公积金补缴、转移或销户提取等业务;零余额职工账户不允许封存或转移。

2、职工账户启封时,职工个人应缴年月大于单位应缴年月的,不允许启封。单位误将此类职工账户填入清册的,若已填报可在备注栏内标注“暂不启封”。

3、单位误封存职工账户的,需及时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单位误启封职工账户的,需及时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

4、《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清册》或《缴存人状态变更(封存)清册》涉及职工人数在5人及其以上的,单位应提供电子版清册。

四、办理地址

1、碑林

(1)公积金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

电话:029—89650838

(2)西铁分中心

地址:友谊东路33号

电话:029—82325420

2、未央

(1)公积金中心中心驻西安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凤城八路95号

电话:029—86785149

(2)公积金中心未央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西安市凤城三路西口文景公园北门斜对面

电话:029-89160027

3、长安

公积金中心长安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圣合家园一期27号楼1单元2层

电话:029—85292677、85852160

(按银行划分)也可拨打以下银行网点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西安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长安银行恒丰银行

温馨提示:办理流程+时间

1、缴存银行: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打印业务回单

2、公积金网厅:登录网厅--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或封存--录入或导入--确定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