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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7 09:5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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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1、旅游个人旅游具有西安市户籍,说人话就是看您身份证上的住址,属于西安市就行;或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外地人持有当地居住证也可以办理。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2、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办理条件

1、旅游

个人旅游

具有西安市户籍,说人话就是看您身份证上的住址,属于西安市就行;或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外地人持有当地居住证也可以办理。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2、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3、商务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4、逗留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5、其他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注意事项:

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及采相回执;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应交验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除正常需要提交以上材料外,办理以下不同证件还需提交相应的材料:

1、探亲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温馨提醒: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交有效卡片式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逗留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其他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咨询领表→填表→审表取号→递交申请→缴纳费用→审核审批→制证→领证

办理地点

西安市高陵区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高陵区草市街53号

电话:029-86911485

西安市雁塔区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雁塔区雁展路250号(国展中心北门路北)

电话:029-89315021

西安市阎良区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阎良区延安街9号

电话:029-86879139

西安市长安区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长安区长兴南路南端(侯家湾综合市场)

周一到周五9:00~17:00

西安市蓝田县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蓝田县长坪路173号

西安市户县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户县政法路12号

西安市周至县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二曲路32号

电话:029-87154235

西安市临潼区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临潼区南大街周家场5号

电话:029-83825150

温馨提示: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10个工作日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签注20元/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