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惠民政策的通知
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1月27日起将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月提取额由850元提高为1500元,一年提取公积金由10200元提高为18000元。
2、可以延期提取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在疫情防控期间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疫情防控期间最后一次还清商业购房贷款超过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提取。
3.可以补充提取
因疫情防控线下业务停办,错过2021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业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即日起,可通过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携带提取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下设机构(各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办理补提或两年合并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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