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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12 18:4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西安公积金转移,西安公积金,西安公积金转入,西安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外地公积金转入西安 办理时间法定受理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受理期限:即办。办结期限:转出地中心联系函处理完毕,西安中心收到转移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 办理条件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最近有连续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

外地公积金转入西安

办理时间

法定受理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受理期限:即办。

办结期限:转出地中心联系函处理完毕,西安中心收到转移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

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最近有连续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2.单位集体代办:《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空表).docx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样表).pdf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空表.docx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示范文本.pdf

办理地址及时间

西安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分中心、管理部

1.中心办事大厅、管理部、西铁分中心业务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西咸分中心业务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点击查看:西安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分中心、管理部地址及电话

注意事项

1.西安中心将把转移职工预留的手机号码更新至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中,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异地转入资金入账情况;

2.填写“转出地中心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原工作单位名称”时,请与转出地中心进行确认,防止信息不一致被转出地中心退回;

3.在办理异地转移期间,职工不得转移或注销本地个人公积金账户。

西安公积金转出

办理条件

职工与原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合并、分立;单位撤销、解散、破产。

暂无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暂由原缴存单位封存管理,或转移至档案托管机构。

办理时间及地址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西安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地址及电话

办理条件

转入单位在西安公积金中心以外开户的,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通过转移接续平台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出业务。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职工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4、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出手续。

6、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西安公积金市内转移

办理地址

1、西安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浦发银行 招商银行 西安银行 北京银行

华夏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中信银行

浙商银行 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 长安银行

恒丰银行

2、西安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身份证及转入单位接收函。

2、转入单位经办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转入单位经办人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时,按照网厅提示操作办理。

办理须知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3、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