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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西安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3-03-20 14:3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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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接 种 年 龄(一)接种起始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

一、接 种 年 龄

(一)接种起始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小于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小于12月龄完成。

4、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小于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小于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小于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小于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小于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小于7周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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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 种 部 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

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包括肌内、皮下和皮内注射)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

三、同 时 接 种 原 则

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小于 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注射或口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四、补 种 通 用 原 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须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五、流 行 季 节 疫 苗 接 种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六、疫 苗 接 种 的 禁 忌 证

绝对禁忌证包括严重心、肝、肾疾病,活动型结核病、严重营养不良、严重过敏体质、先天性免疫缺陷、癫痫、婴儿痉挛症、以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等。

暂时禁忌证包括正在患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疾病、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应用免疫抑制剂等暂缓接种,待疾病痊愈后补种。

七、疫 苗 接 种 前 的 注 意 事 项

1、接种人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执行无菌操作,三查七对。

2、接种人员必须正确掌握免疫规划程序,要求剂量准确,严格掌握接种次数、接种部位、间隔时间和不同疫苗的联合免疫方案。

3、正确掌握疫苗接种的禁忌证。

4、接种前准备好冷链设备。

5、接种时查验并核对预防接种卡证,作好登记。

6、接种前仔细询问有无禁忌证,检查皮肤,确认可以接种时,家长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7、接种前核对疫苗名称、厂家、批号、剂次、间隔,接种部位、吸附制剂要摇匀后使用。

八、疫 苗 接 种 后 的 注 意 事 项

1、接种疫苗后用棉签按压针眼,不可揉搓接种部位,待3~5分钟接种部位无出血拿开棉签。

2、叮嘱父母儿童需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无不良反应方可离开。

3、嘱父母儿童接种后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活动,多喝水,注意保暖,饮食宜清淡。

4、接种当天不宜洗澡,但要保证接种部位的清洁,防止局部感染。

5、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前后30分钟内不能进食热水、热奶。

6、注意观察接种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指导父母正确处理。

7、交代下次接种前一晚给儿童洗澡,保持皮肤清洁,换上宽松柔软的开衫。